隨著城市車輛保有量持續增長,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收費問題日益成為業主關注的焦點。許多業主質疑: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單方面決定停車費標準?答案是否定的。物業公司的收費行為必須遵循法律法規、物業服務合同及業主共同意志的約束,不可‘隨意’收費。
根據《物業管理條例》及《民法典》相關規定,小區停車場屬于業主共有部分,其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。物業公司作為服務提供方,僅可收取合理的服務費用,且收費標準需經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同意,并向相關部門備案。若物業未經協商擅自提高停車費,則涉嫌侵犯業主權益。
停車費構成應透明合理。通常包括設施維護、清潔管理、能源消耗及人員服務等成本,物業公司需定期公示收支明細。若收費遠超合理成本并牟取暴利,業主可向物價部門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維權。
物業與業主簽訂的《物業服務合同》是核心依據。合同中若已明確停車費標準及調整機制,則雙方應共同遵守;若未約定或約定模糊,則需通過業主大會共同決議。對于開發商保留所有權的地下車位,物業也需依規收費,不得濫用定價權。
實踐中,業主可通過以下方式保障權益:一是參與業主大會,審議停車費方案;二是要求物業公開費用明細,確保收費公平;三是向街道辦、物價局或住建部門反映違規行為。
小區地下停車場的收費并非物業公司‘一言堂’,而是需在法治框架內,通過協商與監督實現平衡。唯有規范收費行為,才能構建和諧的社區停車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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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9 16:52:06